《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3年修改通报是我社根据1年来开展的对各专业科研项目、标准研究和总结用户使用经验反馈,通过分析研究后对《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2)综合文本进行的修改。其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检验篇:修订了搁置船舶船级暂停规定、舱室密性试验要求等;新增了保障CCS验船师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及从事振动和噪声测量的机构/公司的认可要求;新增和修订了绿色船舶、船舶设计能效等附加标志;修订了循环检验时的船级暂停规定、其他船级社检验的船舶初次入级检验要求等。
2.船体篇:修订了舱壁扶强材最小高度、实肋板加强筋、箱型中桁材侧板间距、起重设备支撑结构屈曲校核等规范要求;修订了近海供应船及极地和冰区航行船舶适用的分舱和破损稳性要求、客船载重线标志、轴承最小间隙要求等;根据科研成果,修订了疲劳校核部分的要求、集装箱系固的风载荷和垂向加速度等。
3.轮机篇:新增空气管关闭装置密性试验的图示、曲轴或轴系接地,油压无键安装螺旋桨时螺旋桨套合到轴上的最小安装环境温度等要求;修订了甲板排水管和卫生排泄管舷旁的阀及附件等的安装、船舶首尾部宽度较小的双层底舱空气管的设置、主辅机机器处所内的热油加热器的布置等要求;澄清了涉及压力表的最大量程、瓶头阀至集合管的连接管、铝涂料使用等各类消防要求。
4.电气篇:新增高压岸电系统附加标志的入级要求;纳入IACS UR E9 Rev.1,要求采用不导电垫片或密封件的膜片阀应增加接地搭接片;修改了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以及电缆连续工作时的电流定额;修改了油船货泵舱内电气设备安装要求,允许安装更多类型的合格防爆电器设备。
5.CSR篇:纳入了我社(2012 年)通函第77 总第 239 号“关于发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9 篇和第10 篇2012 年修改的通知”的要求。
6.此外还对某些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文字错误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该修改通报将于2013年7月1日生效。附件为该修改通报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原文地址:http://www.ccs.org.cn/ccswz/font ... 64d013e398a39c5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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