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GBJ54-83)修订而成。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基本信息: 书 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英文全称: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al installations
主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出 版 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6-6-1
版 次:1
页 数:71
字 数:61000
印刷时间:2011-8-1
开 本:32开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21
包 装:平装
内容摘要:
第1.0.1条 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条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 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未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 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 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 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 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 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 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 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 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 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 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未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和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更多内容请下载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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