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教程] 新建组件帮助教程-UG10装配-学UG就上UG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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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9.0发表于 2015-10-4 08: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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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NX10.0装配教程-新建组件对话框教程:

UGNX10.0

UGNX10.0

UGNX11.0新建组件对话框:

新组件文件对话框中单击确定之后,出现新建组件对话框。
对象
选择对象
允许选择对象,以创建为包含几何体的新组件。
添加定义对象
选中该复选框可在新组件部件文件中包含所有参考对象。清除该复选框可排除参考对象。
参考对象可定义所选对象的位置或方向。
始终复制定义对象,如果没有这些对象,所选对象便无法存在,如草图、基准平面等。
设置
组件名
指定新组件名称。
引用集
在要添加所有选定几何体的新组件中指定引用集。
引用集名称
在将引用集设置为其他时出现。
指定组件引用集的名称。
图层选项
在装配中指定图层,可在其中显示已移至组件的几何体。
  • 原先的 - 将组件对象添加到工作图层,并在装配中该工作图层所占的图层上显示新几何体。
  • 工作 - 将对象添加到工作图层,并在装配的工作图层上显示所有的新几何体。
  • 按指定的 - 将组件对象添加到指定的图层,并在装配的指定图层上显示所有的新几何体。

注释
在所有情况下,当新组件是显示部件时,复制或移动的几何体都占据原始图层。
图层
图层选项按指定的时出现。
为复制或移动的几何体指定图层。
组件原点
指定绝对坐标系在组件部件内的位置:
  • WCS - 指定绝对坐标系的位置和方向与显示部件的 WCS 相同。
    注释
    希望使父装配中远离绝对原点的几何体靠近组件部件的原点时,请使用此选项。
  • 绝对 - 指定对象保留其绝对坐标位置。

删除原对象
控制是否删除原始对象。
选中该复选框可删除原始对象,同时将选定对象移至新部件。
如果对象依赖的父对象已复制,则相关对象不会被复制,也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对象依赖于移动的对象,则相关对象不会被复制,也不会被删除。
清除该复选框可在装配中保留原始对象。
提示
选中删除原对象复选框后,可以在制图首选项对话框的注释选项卡上,选择保留注释复选框,以便手工将参考已删除对象的注释重新附着到这些已删除对象的事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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